山东生育险报销条件明确:需满足医保连续缴费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享生育医疗费全额报销及生育津贴。 具体分为定额结算(如顺产1600元、剖宫产3800元)和按项目报销(如并发症)两种形式,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可享50%医疗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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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与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足额缴纳职工医保,生育时连续缴费满1年方可申领津贴,不足1年可补缴后补发。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咨询当地政策。 -
报销范围与标准
- 医疗费用:产前检查(1200元,35岁以上增600元)、分娩费用(顺产/剖宫产定额)、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节育术)。
- 津贴计算: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基础98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胎+15天,一胎增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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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流程
需提供生育证、出生证明、医疗票据等,省内定点医院可一站式结算;异地生育需提前登记,未登记按80%报销。津贴一般于次月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
提示:各地细则可能调整(如烟台要求连续缴费满3个月即可报医疗费),建议通过“济南医保”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局核实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