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95%
江门市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是否转诊及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江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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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转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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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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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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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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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转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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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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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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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5%。
二、普通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统一为75%。
三、转诊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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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后30日内就医 :报销比例提高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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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或抢救 :无论转诊与否,报销比例均为50%。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6万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50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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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报销比例90%。
- 药品及特殊项目 :
- 乙类药品按80%报销,贵重药品70%,特殊检查/治疗70%。
五、政策依据
以上比例及标准依据江门市最新医保政策制定,参保人员需通过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备案,未备案或超限费用需自费。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