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情况有所不同,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分别在50%-80%和70%-90%之间,具体比例取决于备案类型、医疗机构等级等因素。
-
城乡居民医保
- 已备案异地就医: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80%(三级医院70%,二级及以下80%)。
- 未备案自行转诊:报销比例降低10%-20%,约为50%-70%。
- 门诊慢性病:部分病种可报销50%-60%,需提前办理备案。
-
职工医保
- 已备案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90%(三级医院80%,二级及以下90%)。
- 急诊未备案:按70%-80%比例报销,需提供急诊证明。
-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长期备案后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待遇,报销比例不低于85%。
-
报销规则差异
- 起付标准:省内异地就医起付线略高于参保地,城乡居民为800-1200元,职工为500-1000元。
- 封顶线:城乡居民年度累计报销限额20万元,职工医保为30万元。
- 药品目录:执行全省统一目录,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20%。
提示: 建议提前通过“青海医保APP”或线下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急诊或特殊情况需在出院后60日内提交材料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