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陕西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最新政策,主要规定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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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各统筹区均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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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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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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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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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部分统筹区纳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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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0元,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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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要求
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签约定点医疗机构,次年1月1日起生效。
二、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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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58种基础慢性病,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20种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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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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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报销比例50%-80%(具体因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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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单病种年封顶线3万-5万元,多病种合并封顶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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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 :纳入特药管理的252种药品,先行自付比例不超过20%,医保支付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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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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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管理门诊慢特病,不设年度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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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西安)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报销比例提高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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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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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报销
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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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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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年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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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年支付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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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种病按6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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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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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高血压、糖尿病等5大类慢性病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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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门诊报销比例比在职人员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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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抢救 :门诊急救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但需符合指定病种范围。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省统一规定及西安市最新细则,具体执行以参保地医保部门公布的年度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