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险报销需在生育后1年内完成,关键时间节点包括:产前检查费需在妊娠至生育前申办,生育津贴等需在产后1年内办理,逾期将无法受理。 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生育时在保状态,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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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期限分类
生育医疗费(如产检费)需在妊娠至生育前申办;生育津贴、异地就医费用等需在生育后1年内提交申请;男职工护理假津贴需在配偶生育后1年内办理。逾期未申办则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
参保缴费要求
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且生育当月仍处于缴费状态。灵活就业人员同样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但仅享受医疗费待遇,不包含生育津贴。 -
材料准备与流程
需提供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通过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线下可到区县医保窗口办理,线上可通过“辽事通”APP提交。审核通过后,款项将拨付至单位或个人账户。 -
特殊情况处理
新生儿医疗费用需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方可追溯报销;难产、多胞胎等可增加津贴天数;非定点医院急诊需3日内备案,否则不予报销。
建议提前核对材料清单并关注缴费状态,避免因超期或断缴影响报销。具体细则可咨询沈阳市医保中心(电话024-82510065)或登录官网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