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细则涵盖门诊、住院、慢病等多类待遇,亮点包括:普通门诊最高报60%、住院最高报95%、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50%以上、辅助生殖项目纳入报销。以下是具体细则:
-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60%报销,年限额200元;大学生门诊报60%(年限额500元),外伤门诊超50元部分报90%(年限额800元)。 -
住院报销
按医院级别分级报销: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报95%,一级医院报85%-87%,二级医院报75%-82%,三级医院报53%-68%(高档缴费报销比例更高)。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纳入计算。 -
慢病及特殊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不低于50%;门诊慢特病(如慢性肾衰竭)备案后可按政策报销。生育住院费用、13项辅助生殖项目(如取卵术)纳入报销,比例50%。 -
大病与救助
基本医保报销后,高额医疗费用可二次享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象还可申请政策内自付费用救助,进一步减轻负担。
参保人可根据需求选择高档或低档缴费,报销比例差异显著。建议优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以享受更高报销,并及时备案慢特病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