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医院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渠道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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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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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两级医院门诊免一般诊疗费,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315元(部分地区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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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如重性精神病、中末期肾病)可享80%-90%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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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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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院 :报销比例90%以上,部分地区实行“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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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报销比例80%-90%,部分城市(如淮南市)县级医院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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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70%-80%,市级中医院可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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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条件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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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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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户需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确保100%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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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健康扶贫卡(一人一卡,需与身份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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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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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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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费用患者可享受大病保险再报销,起付线降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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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住院免交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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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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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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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部分地区(如淮南市)支持“一站式”结算,未实行地区的费用需后续到医保窗口办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各地医疗保障调整内容,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