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合作医疗在广州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普通门诊支付上限为120元/项,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若已办理异地长期备案,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更高(一级92%、二级90%、三级88%),城乡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比例则为一级70%、二级60%、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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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先垫付费用,按广州医保目录执行,单项目支付上限120元,每月累计限额50元。特殊病种需额外申请,部分乡镇级定点机构支持直接刷卡结算。 -
住院报销规则
未备案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较备案后低10%。备案后,一级至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起付线为一级900元、二级1200元、三级1600元。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回清远提交材料(含病历、费用清单、居住证明等)。 -
备案与直接结算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长期备案,可在广州1800余家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灵活就业人员备案后无需选点,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4956元,异地报销比例40%-50%。
提示:报销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清远医保局或拨打0763-3389083确认最新标准,并优先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的医院以减少垫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