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远职工医疗报销比例及限额
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范围: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
- 最高支付限额:400元/年。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300元/次。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0元/次。
- 二级医疗机构:800元/次。
- 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次。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92%,退休人员95%。
-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3%。
-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8%,退休人员91%。
- 最高支付限额:6.5万元。
职工大额报销
- 报销范围: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6.5万元(不含)以上至60万元(含)的部分。
- 报销比例:95%。
大病保险
- 报销范围:对住院、门特门慢业务除目录外全自费、个人先自付、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之外的费用。
- 起付标准:
- 普通参保人:14956元。
- 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2991元。
- 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纳入防返贫监测范围的农村已返贫致贫人口:4487元。
- 报销比例:
- 14956~10万元(含):60%。
- 1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50%。
- 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其他规定
- 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不设,报销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
- 产前检查:职工医保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孕次,居民医保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孕次。
以上为2024年清远职工医疗报销的最新规定,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