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阜新医保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年度累计计算模式,基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设定不同标准,具体执行中体现分级诊疗导向与特殊群体倾斜两大核心原则。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费用可按比例报销,退休人员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高5%,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70%。
分项标准与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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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差异化起付线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如阜新市中心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跨市就医参照省级标准)为800元。累计计算方式下,参保人员年内在不同级别医院多次就诊时,起付金额按单次就诊医院等级对应标准累加,但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2000元。 -
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群实行起付线减免,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降至150元,二级医院降至300元,且年度累计总额封顶线降低30%。70岁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医疗机构首次就诊时,起付标准减免50元。 -
支付比例与封顶机制
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二级医院分别为60%/65%,三级医院为55%/60%。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大病保险或医疗救助补充报销。
关键提示
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卡实时结算,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辽事通”APP实时查询起付标准累计进度,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以降低自付成本。政策细则可能随省级统筹调整,建议定期关注阜新市医保局官方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