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生育登记是建档的前提条件,必须先完成生育登记才能进行产前检查及建档。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生育登记与建档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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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优先于建档
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生育登记是法定的前置程序,需在孕前或孕早期完成。未办理生育登记将无法直接在医院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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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建议
建议在孕12周左右开始建档,此时需完成产前检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生育登记的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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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基础材料。
- 特殊情况 :若一方为非深圳户籍,需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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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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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当地社区计生平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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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需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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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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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
若夫妻未婚但已怀孕,需先完成生育登记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一胎报销 :可办理生育登记后报销,但二胎无法享受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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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
非婚生育需提供结婚证或居住证,未办理生育登记无法报销。
四、总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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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生育登记 → 生成电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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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生育登记 → 取得纸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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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12周后到医院建档 → 提交检查报告、生育登记证明等材料
建议办理前通过“粤省事”公众号或社区计生平台核实最新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