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郑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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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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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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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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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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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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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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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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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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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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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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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上:75%(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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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上:70%(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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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上:65%(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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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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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重特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实行限价管理,不设起付线,县级80%、市级70%、省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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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如尿毒症透析)门诊统筹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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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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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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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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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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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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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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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用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限额480元/年,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等级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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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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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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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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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4周岁以下参保居民、年度二次及以上住院患者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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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合计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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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覆盖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重大疾病门诊等,具体比例见上述分类。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参保居民在不同医疗机构获得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