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职工医保关于大病补助的新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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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障范围
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对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与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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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保障
将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等3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纳入保障范围,起付标准2万元,2万-40万元部分报销80%,4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单年度最高支付90万元。
二、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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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017年起统一为2万元,2021年调整后仍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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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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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部分:2017-2020年为60%,2021年调整后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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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2万-40万元部分80%,40万元以上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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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疾病:20万元/人/年;特殊药品:90万元/人/年。
三、资金来源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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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拨,未来可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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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可根据基金支撑能力调整起付线、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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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费用范围
2017年初始纳入18种药品,后续通过谈判新增3种罕见病药品,具体药品目录由医保部门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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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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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4种谈判药(注射用依那西普等)支付比例提升至80%,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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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定”管理机制,规范特殊药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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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及后续通过文件动态调整,确保与医保整体框架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