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医保为省直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提供全面医疗保障,其核心优势包括:住院报销比例提升至85%-90%、乙类药品个人首付比例下调5%-10%、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简化。 以下从参保规则、待遇标准、异地就医三方面展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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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规则
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8%、职工按2%缴纳保费,退休人员免缴。最低缴费年限为男25年/女20年(含实际缴费10年),不足年限可补缴。困难企业经批准可暂缓建立个人账户,按5.6%缴纳后享受统筹基金待遇。 -
待遇标准
- 住院报销: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床位费报销标准提高至20元/日。
- 药品目录:甲类100%报销,乙类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5%,部分项目降幅达10%。
- 个人账户:职工缴纳的2%全部计入,单位缴费部分按比例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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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新政
- 省内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跨省就医需提交居住证明或工作凭证,备案长期有效。
- 临时外出转诊支付比例降低10%,非急诊未转诊降低20%,急诊抢救视同备案。
提示:参保人员可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补充异地备案材料,或拨打65742325办理医保卡挂失补办。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定期关注省医保中心通知以获取最新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