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支持外地医保使用,参保人员可通过备案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住院、门慢、门统等医疗类型,并支持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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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结算范围
南京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完成备案手续,备案后可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省内异地结算执行参保地政策,跨省结算则按就医地目录和南京政策执行,覆盖住院、门诊慢性病(门慢)、门诊统筹(门统)等医疗类型。 -
医保个人账户使用
已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可在异地联网医院刷卡结算,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省内及跨省均适用。 -
特殊情况处理
疫情期间因隔离无法至定点医院就诊的异地医疗费用,视同定点医院就诊予以报销。未备案或异地药店购药等情形无法报销,已直接结算的费用不可重复申请零星报销。 -
政策更新与便利性
2023年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备案地所有联网定点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门诊结算范围逐步扩大至更多病种和地区。
异地就医前务必确认备案状态和结算政策,合理规划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