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2024 年生育津贴领取标准与规定有着明确的细则。领取标准:生育生活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天 × 产假天数,月生育生活津贴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300% 和 60% ,2024 年 6 月 1 日后生产或流产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有所调整,生育的按 4500 元计发,其中危重孕产妇按 8300 元计发,妊娠 4 个月以上(含 4 个月)自然流产按 800 元计发,不满 4 个月自然流产按 600 元计发。领取规定:需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从业妇女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若 2024 年 1 月 1 日(含)后生育或流产,且生育或流产期间领取失业金也可申请。若生育或者流产前 12 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各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所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上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暂按用人单位上年度 12 月底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后续医保部门会定期完成待遇清算 。
上海 2024 年生育津贴领取在标准与规定上较为细致,申领者需仔细对照自身情况,依规申请,以顺利领取生育津贴,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