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金的计算涉及生育医疗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两部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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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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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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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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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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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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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早产:按3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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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按1.5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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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宫外孕:按1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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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生活津贴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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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生育生活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text{生育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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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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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胎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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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胎剖腹产: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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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胎顺产: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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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胎剖腹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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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如流产):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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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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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未申报的按12月底缴费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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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高于社平均工资3倍,单位需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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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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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生育后5个月内申领,由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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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身份证、结婚证等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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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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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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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失业:缴费满12个月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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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金额需结合职工实际缴费基数和生育情况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