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的相关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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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女性职工
生育津贴是专为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设计的福利,男性职工不符合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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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条件
若配偶(女性)已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女性职工本人领取;若配偶未参保,则由男性职工按其参保情况申请相关补贴。
二、男性职工可享有的生育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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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津贴
男性职工配偶生育或流产时,若男性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可申请护理津贴。计算公式为: $$\text{护理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10 \text{天}$$
该津贴仅限配偶生育或流产期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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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若配偶生育,男性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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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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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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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4000元
该补贴同样由男性职工申请,但仅限配偶生育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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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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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如产假3个月、流产1.5个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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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申请要求 :男性申请护理津贴需提交结婚证、生育证明、配偶身份证等材料。
上海生育津贴 不可按男方基数领取 ,但男性职工在配偶生育或流产时可依法申请护理津贴和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