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停医保的关键是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在新参保地重新参保。 主要流程包括:原参保地停保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新参保地接续缴费。注意医保卡余额可转移,但需在停保前办理。
-
原参保地办理停保
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停保,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参保者需由单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个人办理。停保后医保卡将冻结,无法继续使用。 -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停保后向原参保地申请《参保凭证》,凭此凭证到新参保地医保机构提交转移接续申请。转移内容包括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通常需15-30个工作日办结。转移期间就医需先自费,保留票据后期报销。 -
新参保地接续缴费
医保关系转入成功后,按新参保地规定缴纳保费。职工医保由单位统一办理,居民医保需在集中缴费期参保。部分地区要求社保、医保同时转移,需提前咨询当地政策。 -
特殊情况处理
医保卡余额较多时,可申请一次性支取或购买指定药品;退休人员异地安置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费,停保后次年自动失效,无需单独办理转移。
建议停保前确认新参保地已落实接收政策,避免保障空窗期。 转移过程中保留所有经办回执,及时查询转移进度。若两地医保政策差异大,可咨询12393医保服务热线获取具体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