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西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生育保险待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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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低于本人工资标准时差额由企业补足。例如,某职工月工资3000元,产假90天则津贴为100元/天,总补贴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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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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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限额4500元,难产5500元,比原标准提高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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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可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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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支持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等手术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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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包括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生育相关费用。
二、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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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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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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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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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每晚育1年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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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42天,不足4个月15-30天。
三、缴费与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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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比例0.4%-0.5%(不同单位可能不同);
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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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申领
需提供医疗机构发票、生育证明等材料,按流程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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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职工 :与本地职工待遇一致,但需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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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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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后,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4年广西生育保险的调整内容,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