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
衡南县新生儿医保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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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
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新生儿一寸白底彩照(纸质及电子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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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社保中心(非户籍)
若父母在衡南县有居住证,可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出生证明到居住地社保中心办理。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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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1寸白底彩照(纸质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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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若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要求,可能需提供结婚证、生育证或准生证。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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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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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至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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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成功后,可领取《居民医保手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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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需在出生后 30日内 办理,超过3个月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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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自缴费次月开始生效,可享受当年门诊、住院等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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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其他参保类型(如职工医保),需符合当地职工参保条件。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衡南县社保中心(0738-XXXXXXX)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