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六盘水市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就医情况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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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90%。
- 市外定点医院:
- 经转诊:报销比例为80%(如县级65%则异地报52%)。
- 未转诊或探亲务工: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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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在乡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通常较高,部分地区可达70%左右;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能更高,有的地区甚至达到80%。但报销金额通常设有封顶线。
- 两病门诊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等):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如10%),剩余部分再按法规比例报销。
- 慢性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一定比例(如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计算)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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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线:5000元。
- 分段补偿:5001-10000元报销65%,10001-18000元报销70%,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
- 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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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根据贵州省统一规定):
- 经备案: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 未经备案: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 经备案:
以上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