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异地医保门诊费用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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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不直接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保报销范围仅限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费用, 门诊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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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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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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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需根据具体政策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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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西省异地就医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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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 取消备案要求,实现“省内无异地”,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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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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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扩围 :截至2025年1月,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增至10种(含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患者就医时仅需出示医保卡即可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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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可通过全国医保平台或当地医保部门官网办理,具体入口需根据最新政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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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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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患者 :若需在未备案地就医,需先通过电话或线上渠道办理临时备案,部分城市(如南昌)已试点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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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比例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通常为50%-70%,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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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就医地政策 :不同城市对异地就医备案要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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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就医凭证 :就医时需主动告知医保人员异地就医身份,避免影响报销。
异地医保门诊费用本身不可直接报销 ,但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和病种扩围政策,部分门诊慢特病患者及长期居住人员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