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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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 :负责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确保基金的及时到位和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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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审核支付 :审核医疗费和工伤保险费用,并进行支付,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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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定、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提供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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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和法规,提出改进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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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医疗费审核 :审核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并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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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离休人员医疗费审核 :审核市属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并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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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医疗补助费审核 :审核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费用,并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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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医疗费审核 :审核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用,并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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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和支付 :管理和支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并编制基金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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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制定医疗保险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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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警制度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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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和拨付 :审核、结算和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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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协调医患矛盾,保障参保职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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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审核和支付 :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和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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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 :参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数据支持,并对医疗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库进行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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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 :宣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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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如异地就医备案、疾病认定及报销等。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