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直系亲属使用,但需符合以下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使用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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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授权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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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直接用于医疗费用报销
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支付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部分,无法替代医保报销。例如,李明的儿子李小明就医需自付100元,李明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支付这100元,但李小明的医疗费用仍需按其医保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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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配偶的父母不在家庭共济成员范围内,无法直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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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粤医保”“泰安医保”等)绑定近亲属信息,实现账户资金划转。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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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绑定异地已开通“医保钱包”的亲属,可实现无手续费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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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使用 :同一统筹区的亲属可直接刷卡结算或账户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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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拨打医保热线或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绑定手续,需提供亲属的医保参保证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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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限制
被授权人(如子女)若已参加职工医保,则使用职工医保待遇;若参加居民医保,则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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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处理
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需通过其他方式(如家庭其他成员的医保报销)解决。
四、政策调整说明
部分地区(如杭州、泰安)已试点实施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但全国统一政策尚未出台。建议参保人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