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职工医保补费政策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至2025年6月30日,主要内容为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并明确补缴规则。具体政策包括:
1. 适用范围
- 区域:石家庄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包括高新区和经开区。
- 对象:
- 按照费率8%缴纳职工医保的参保单位。
- 按照费率8%缴纳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2. 费率调整
- 阶段性降低费率:职工医保费率由8%降至6.5%,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率同步调整。
- 执行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3. 补缴规则
- 补缴时间节点:
- 2024年6月以前欠缴的,按原8%费率补缴。
- 2024年7月以后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欠缴的,按6.5%费率补缴。
- 特殊情形: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最低年限的,按补缴时费率(8%或6.5%)一次性补缴。
- 跨统筹地区转入石家庄的参保人,需补缴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差额部分,按转入时费率补缴。
4. 补缴方式
- 线上渠道:通过医保部门官网、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办理。
- 线下渠道: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办理。
5. 重要提示
- 建议及时补缴,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 如有疑问,可咨询石家庄市医保局或关注“石家庄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以上政策为职工医保补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参保人员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