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浙江省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时,医保卡 可以 直接使用,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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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浙江省11个设区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绍兴)的参保人员,可在上海455家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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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限制
仅限门诊费用,不包含住院费用。若需住院治疗,需按上海本地医保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办理结算的手续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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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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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通过“浙里办”手机APP或上海当地医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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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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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需提供有效的医保卡、身份证件及异地就医备案证明(线上办理可自动获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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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上海纳入结算的455家医疗机构需通过医保部门认定,具体名单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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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等法律法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符合医保目录的门诊费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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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备案 :若未提前备案,需先通过“浙里办”APP或上海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次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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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比例 :直接结算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浙江医保卡在上海的直接使用已实现,参保人员可通过多种方式办理备案手续,确保异地就医的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