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终身享受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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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用人单位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 20年 ,且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退休后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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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未达到20年缴费年限,可继续按月缴费至满20年,或选择一次性补缴。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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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部分地区如杭州、宁波等已提高至60周岁)且累计缴费满20年,可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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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同样适用20年累计缴费年限,但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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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部分地区(如杭州)对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
三、缴费中断处理
若因缴费中断导致未达到20年,需连续缴费满15年且实际缴费满5年,方可享受医保待遇;若仍未满足条件,可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规定与地方细则,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