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宁波市的医保可以在蚌埠市实现部分通用,但需满足异地就医备案等条件,且主要覆盖住院费用结算,门诊直接结算暂未全面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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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是前提
宁波参保人员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成功后才能在蚌埠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
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覆盖
根据甬蚌医保合作成果,两地已实现住院费用的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在蚌埠市定点医院住院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按宁波医保政策报销。 -
门诊结算仍有限制
普通门诊费用目前无法直接结算,需先垫付后回宁波报销。但部分特定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可能纳入试点范围,具体需咨询两地医保部门。 -
合作持续深化中
近年来甬蚌医保通过DRG支付改革、信息互通等举措加强协作,未来或进一步扩大结算范围,建议关注政策动态。
如需使用医保,建议提前备案并确认蚌埠当地医院是否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