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缴费比例及返还个人比例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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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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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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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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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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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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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费(需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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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个人账户返还比例
返还比例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通常在30%-70%之间,具体由各地医保部门规定。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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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按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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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 :按缴费基数的2%+1.8%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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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 :按广州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4.1%计入个人账户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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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上限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
例如: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缴费基数为10000元(未超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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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单位和个人各缴纳6元,统筹基金提取10%,用于补充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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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
单位按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含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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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每年调整一次,与缴费基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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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药品支付标准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江苏省医保政策,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关注当地医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