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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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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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部分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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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部分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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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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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存在细微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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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35岁以下2.8%、36-45岁3.2%、46岁以上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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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45岁以下3%、45岁以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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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2023年及以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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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划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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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退休人员按2022年个人账户划拨金额标准执行,即退休当月养老金的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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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统一调整为统筹地区2023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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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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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人员2022年个人账户月均金额低于500元,2023年补足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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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若账户金额低于600元,补足至600元,80周岁以上补足至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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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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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机制 :改革后门诊费用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药品、医疗器械等特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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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退休人员每年年初预划120元大额医疗救助资金及照护保险和个人补充保险费用。
以上标准综合了政策调整和地区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