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福建省一胎生育津贴的标准如下:
一、基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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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女职工顺产可享受 128天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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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在顺产基础上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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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天 。
二、津贴计算方式
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计发天数}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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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参保缴费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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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如顺产128天、难产143天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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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2025年2月9日起,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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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若用人单位已发放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将冲抵产假工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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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晚育女职工可能享受额外奖励(具体金额由地方政策确定)。
四、政策依据
以上标准依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官方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