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和上海医保已经联网,宁波的医保卡可以在上海使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宁波市已与上海实现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试运行,宁波市参保人员在上海的指定医院门诊就医时,可以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 上海对宁波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医院包括15家三级医院和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住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宁波参保人员在上海的指定医院住院就医时,也可以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 上海对宁波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医院包括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转外就医备案:
- 参保人员因疾病治疗需要转往上海就医时,需由宁波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诊疗意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进行登记后即完成备案。
-
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 长期居住或工作在上海的参保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单位派驻人员、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可以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也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务网、宁波人社医保通APP办理。
异地就医待遇标准
- 参保人员在上海指定医院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即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按照就医地(上海)政策规定执行;自负段、自负段以上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宁波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通过以上措施,宁波医保和上海医保的联网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便利,实现了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减轻了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