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留生育津贴且不支付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协商与调解
-
主动沟通
首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或口头要求,明确告知其生育津贴的支付义务及法律依据,要求其限期支付。
-
申请调解
若单位拒绝沟通,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通过第三方介入协商解决。
二、行政投诉与仲裁
-
劳动监察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生育证明等),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
劳动仲裁申请
若投诉无果,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
三、法律诉讼
若仲裁结果仍无法执行,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四、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标准 :
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未参加的,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
维权时效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证据收集 :
需保存工资条、劳动合同、生育证明、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工资发放及生育津贴计算依据的文件。
建议优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单位拒不执行,可结合劳动监察和诉讼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