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育保险为在职女性提供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法定福利,覆盖分娩、流产等情形,个人免缴费且不影响原有工资待遇。
参保职工可享受98天基础产假工资,难产或多胞胎额外增加30天。生育医疗费用按定额标准报销,包括产检、住院分娩等项目。男性参保配偶未就业的,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单位需在职工生育后1年内申请待遇,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申领需提供生育登记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同步享受生育津贴,但失业人员需满足缴费年限要求。
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实施后,保障范围扩大至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企业未依法参保的,职工可要求补缴并申请待遇赔付。建议孕早期完成生育登记,确保全程享受医疗费用减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