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报销疾病范围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病种及部分门诊治疗费用。具体如下:
一、重大疾病报销范围
农村医保对22类重大疾病提供专项报销,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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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白血病(0-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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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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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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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宫颈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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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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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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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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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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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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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肠癌、直肠癌
(注:部分地区的报销范围可能因政策差异略有不同)
二、住院费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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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
覆盖住院期间的药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及护理费(需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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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超出基本医保限额的部分,按比例(如65%、70%)进行二次报销。
三、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尿毒症血透等需长期治疗的疾病,需提前备案审批。
四、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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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部分乡镇卫生院开放小额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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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按比例报销(如60%-70%)。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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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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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而异,如三级医院门诊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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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包括起付线以下、超出大病保险限额及个人账户不足部分。
六、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无雇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政策,具体报销比例、起付线及特殊病种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