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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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单位申报时全体参保职工缴费工资总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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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根据产假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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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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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等):113天(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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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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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未满3个月15天,3-7个月42天,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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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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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按300%计发;低于60%按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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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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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高于 职工本人工资时,全额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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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时,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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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算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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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
每月20号前由医保中心集中审核支付,划转至用人单位账户后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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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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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需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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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双方均需满足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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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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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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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人员等特定群体,若津贴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由医保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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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失业期间配偶生育,仅享受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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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太原市生育津贴政策,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