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共济。具体规定如下:
一、共济范围与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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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对象
仅限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注:配偶的父母不再包含在可共济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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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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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人(如职工医保参保者)需办理“家庭共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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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配偶、父母、子女)也需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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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门诊自付部分、药店购药等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可用于住院报销。
二、操作方式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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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或官网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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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原则
若共济对象本人有个人账户结余,需优先使用其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再由主绑人账户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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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跨省就医需符合当地政策。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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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就医购药必须使用被共济人本人的医保卡,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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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限制 :被共济人若已参加职工医保,则不再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仅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但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