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目前没有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其医疗保障体系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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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适用于深圳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深户,分为一档至三档,缴费标准与待遇水平逐档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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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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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包括非深户及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港澳台人员(需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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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与职工医保待遇不同,主要用于门诊、住院等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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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合的说明
深圳自1992年起已实现户籍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医保制度统一,不再区分新农合和城医保。深圳户籍人员无需再参加新农合,非深户则通过居民医保获得医疗保障。
特别说明
若户籍在农村但已转为非农业人口,需关注国家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的政策,与医疗保险需分别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