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政策,内蒙古医保在北京门诊 不能直接报销 ,但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具体说明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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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当前医保政策规定,门诊诊察费及门诊医疗费用(除特定门诊病种外)均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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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病种报销
若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或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可申请办理特殊门诊病种认定,经批准后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但需符合参保地规定。
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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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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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常驻工作人员 :需公司长期派往异地工作且符合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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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需子女在异地居住且户籍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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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示例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额度分段计算(以2025年北京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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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000元:3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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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元:4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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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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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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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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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的门诊费用仍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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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在就医时出示医保卡,由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自付部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咨询医保部门或医院了解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报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