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因产品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涵盖以下核心疾病类别,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一、常见必保疾病(25种)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的定义,重大疾病保险通常包含以下25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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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含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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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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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风后遗症 (永久性神经功能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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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如肾、肝、心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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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动脉搭桥术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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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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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肢体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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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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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脑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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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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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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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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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耳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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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目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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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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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瓣膜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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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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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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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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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Ⅲ度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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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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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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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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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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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肾功能损害
二、其他可能覆盖的疾病
部分产品可能额外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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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Ⅱ度烧伤 (非合同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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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帕金森病 (部分产品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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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部分产品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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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糖尿病并发症 (如糖尿病肾衰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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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差异 :不同保险公司或产品对疾病定义、赔付条件存在差异,建议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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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与产品差异 :部分罕见疾病(如严重Ⅲ度烧伤)可能未被覆盖,需关注特定疾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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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保障 :可增加特定疾病(如女性乳腺癌、儿童白血病)的保障,需选择含这些附加险的产品。
四、核心保障特征
重大疾病保险以“病情严重、治疗费用高、预后差”为保障核心,通常提供一次性赔付,用于弥补因疾病导致的收入损失和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