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协会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主要依据《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该规范将重大疾病定义为28种重症,具体包括:
一、核心高发重疾(必保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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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重度):如肺癌、乳腺癌等,但原位癌、早期甲状腺癌等轻症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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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死 :需符合心电图异常、心肌酶/肌钙蛋白升高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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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风后遗症 :确诊180天后仍遗留语言能力丧失、肢体机能完全丧失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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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包括心、肝、肾等器官的异体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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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动脉搭桥术 :需开胸手术,微创介入治疗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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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期) :需规律透析90天以上或肾脏移植。
二、其他统一定义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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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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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帕金森病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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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目失明/双耳失聪 :永久不可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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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 :两肢或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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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昏迷 :使用呼吸机96小时以上,格拉斯哥评分≤5分。
三、扩展疾病范围
新规在原有25种基础上新增3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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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第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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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帕金森病 (第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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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度烧伤 (原20度烧伤标准调整)。
四、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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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即赔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罹患指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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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保障 :部分早期疾病(如原位癌、轻度脑肿瘤)可能纳入轻症保障范围,需额外约定。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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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需严格使用协会定义,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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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重大疾病保险可能覆盖不同疾病定义,需仔细阅读条款。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年最新规范及行业权威解读,具体理赔以保险公司实际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