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津贴一般为本人产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由社保机构发放,最低不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300%。具体金额因地区、单位缴费基数及产假时长而异,顺产通常享受98天基础产假津贴,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增加15天/胎。
生育津贴计算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均社保缴费基数为准。若个人工资高于基数,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低于基数则按实际工资发放。例如,某地月均工资为6000元,最低津贴为3600元/月(6000×60%),最高18000元/月(6000×300%)。
津贴发放时长与产假类型挂钩。基础98天产假按全额津贴计算;难产、流产等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13天以上。部分地区还设有一次性营养补贴,如江苏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2倍发放。
单位未参保的职工需由单位自行支付产假工资,标准与生育津贴一致。灵活就业人员若参保生育险,可按政策申领津贴,但需满足当地缴费年限要求,如连续缴满10个月。
生育津贴旨在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收入,具体数额需结合地区政策与个人工资水平。建议提前查询当地社保标准,并与单位或社保部门核实细节,确保权益完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