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内再次住院的医保报销比例通常与首次住院一致,但起付标准可能降低50%或免除,具体规则因地区、医院级别及是否同种疾病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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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调整:多数地区规定,14天内因同种疾病二次住院仅需支付一次起付线(如首次800元,第二次400元),部分城市第三次住院则完全免除。若转至更高级别医院,可能需补缴起付线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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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不变: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比例通常不受住院次数影响,但中医药服务可能额外提高5%(如洛阳政策)。社区医院报销比例较高(35%-45%),三级医院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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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豁免:恶性肿瘤患者年度内多次放化疗仅扣一次起付线;中医医院起付线可能降低20%或100元。
提示: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确认细则,尤其是短期重复住院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