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现行生育津贴政策,怀孕3个月流产的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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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 (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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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 30天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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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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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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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的,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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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职工本人工资60%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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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与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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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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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由医院或计生部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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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相关证明(如流产手术证明、死亡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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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
- 生育津贴需在次月15日前申领,逾期超过6个月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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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则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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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了武汉地区的政策规定,其他地区可能存在不同标准,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