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十院)作为沈阳市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其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根据最新资料整理的沈阳十院医保报销比例相关信息:
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比例最高,达到70%。二级医院、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三级)医院为65%。三级医院为55%。特三级医院为50%。签约家庭医生的,在签约医院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 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签约家庭医生,报销比例最高能达到85%(70%+10%+5%)。
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数额不同,报销比例递增,最高可达85%。
- 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通常比在职职工更高。
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沈阳市医保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