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移后原来医保卡里的钱处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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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转移至新医保卡
原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余额会随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新医保卡,无需手动操作。转移后,原医保卡将失效,个人账户资金无法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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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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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官方APP或网站,携带身份证、新医保卡及《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申请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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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新医保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原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提现手续(需他人代办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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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账户处理
统筹账户随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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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资金不可直接提现,仅能用于新参保地的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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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移后未及时办理新参保地医保参保手续,可能影响医疗费用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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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转出地经办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接续手续,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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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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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医疗费用,转入地会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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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个月未参保缴费的医疗费用,转入地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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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医保卡失效
原医保卡自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即失效,需办理新医保卡并激活后方可使用。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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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人员转移,个人账户资金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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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个人账户余额的转移流程。
建议办理转移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影响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