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接续或异地就医结算
关于跨省医保余额的处理,根据参保类型和使用场景,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医保转移接续
-
跨省就业人员转移
若职工跨省就业,需在转出地办理医保参保关系终止手续,并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持该函到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余额将合并计算。
-
省内跨市州转移
同样需办理参保关系终止和转入手续,但流程与跨省转移类似,两地医保机构需完成账户金额划转。
二、异地就医结算
-
备案与权限设置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如北京可通过“京通”小程序)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
开通“职工/居民个人账户支付权限”,确保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异地使用。
-
-
直接结算与自费报销
-
直接结算 :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参保地医保账户直接支付门诊/住院费用,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自费。
-
自费报销 :若未使用医保支付,需回参保地提交发票和报销申请,费用由个人承担。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医保卡余额不可直接取现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在定点医院和药店使用,转移或就医时自动结算,无法直接提取现金。
-
转移时效与材料要求
转移接续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携带身份证、参保凭证等材料。
-
特殊情况处理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申请建立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简化报销流程。
-
若医保卡丢失或损坏,需先办理挂失补卡手续。
-
通过以上方式,可灵活处理跨省医保余额,确保医疗费用报销的连续性。具体操作建议优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线上业务,减少跑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