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关于异地就医使用社保卡的情况,需结合不同场景进行说明:
一、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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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结算
自2019年5月起,山东省内异地就医(含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直接刷卡结算,覆盖920家联网医院和497家联网药店。参保人持社保卡即可直接支付门诊、住院等费用,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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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等特殊病种
部分特殊病种(如门诊慢特病)可能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但结算方式与普通门诊一致,支持直接刷卡。
二、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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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自2025年4月11日起,工伤职工持社保卡可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费用(含工伤医疗、康复及辅助器具配置)。但普通职工跨省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个人自付部分先行垫付,后续按统筹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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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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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店购药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仍需先自付费用,再按参保地政策报销,暂不支持直接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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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 :如电子凭证激活、处方开具等线上服务,因系统升级暂停(2025年4月11日21-24时恢复),需使用身份证、社保卡等传统介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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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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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在参保地办理备案,临时就医(7天以内)无需备案但费用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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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限制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参保地使用,跨省就医的个人自付部分需自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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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影响 :2025年4月11日医保电子凭证中心升级期间,所有线上渠道将暂停服务24小时,期间需使用其他介质办理业务。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