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医保可以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及缴费年限,实现跨地区、跨制度衔接,但需满足退休地缴费年限要求并办理补缴或折算手续。 关键操作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可划转或提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时不足年限可补缴,且转移后原医保关系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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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与规则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在退休地累计缴费满当地规定年限(如10-20年不等),否则需补缴差额。曾参加居民医保的年限可按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年限(如4:1),但折算标准因地而异。跨省转移时,需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或经办机构窗口申请,45个工作日内办结。 -
办理流程
- 线上申请:登录转入地医保服务平台提交转移接续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系统自动校验参保状态。
- 线下办理:持身份证、医保凭证到户籍地或新就业地医保窗口代办,原职工医保账户余额可划转至新账户或一次性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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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与注意事项
转移期间,原医保待遇享受至缴费月末,次月起按转入地标准享受待遇。退休后若选择继续缴纳居民医保,则需全额自费且不累计职工医保年限。户籍变更的退休人员,需同步转移医保关系至新户籍地社保所。
提示:提前查询退休地医保年限要求,避免补缴压力;转移前确认个人账户处理方式,优先选择线上办理以缩短时效。